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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协议补偿金是否过低有效,是否有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9-28 13: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竞业协议没有补偿金有效吗
    1、没有补偿金是无效。竞业协议中约定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补偿的,该协议是无效的。劳动者在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之后,仍然可以要求法院判令用人单位按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给本人经济补偿;如果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前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二、借条没有签字没有手印有效吗
    1、借条如果不经过双方当事人的签字或按手印的,原则上属于未成立的合同,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除非双方当事人约定了一种除盖章签字按手印之外的,可以起到证明双方当事人已经熟知并认可合同内容的确认方法并实施的。否则未经双方当事人盖章签字按手印的合同将因未成立而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 竞业限制协议未约定补偿的效力:如果双方对于竞业限制有一致的意思表示,可以认为竞业限制条款对双方仍有约束力。补偿金数额不明的,双方可以继续就补偿金的标准进行协商;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用人单位应当按规定补偿。
    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限制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 法律分析:有效,约定的竞业禁止经济补偿金标准低于法定标准的是有效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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