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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哥就是在中山为一个房主做房屋装修,然后他那边不给工钱,这个怎么处理呢?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装修纠纷 2023-09-28 14: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修建者为私人房主修建房子,房主不支付劳务费的,修建者可以到当地基层自治组织协商解决此事。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房主支付劳务费。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准备房建的工程资料的办法:开工前准备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工程地质勘查报告等资料;基础施工阶段准备土方开挖方案、放线记录、混凝土施工方案等资料;主体施工阶段准备钢筋原材料、检测报告报审,闪光对焊、电渣压力焊取样、送样等资料;装饰装修阶段,对装饰应提前进行复试,待检测报告出来报监理审查通过后方可施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 房建的工程资料:开工前准备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工程地质勘查报告等资料;基础施工阶段准备土方开挖方案、放线记录、混凝土施工方案等资料;主体施工阶段准备钢筋原材料、检测报告报审,闪光对焊、电渣压力焊取样、送样等资料;装饰装修阶段,对装饰应提前进行复试,待检测报告出来报监理审查通过后方可施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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