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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的营业执照和流程是怎样的

企业法律顾问 2023-09-29 00: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上海办理营业执照的流程如下:
    1、携带相关材料,亲自前往经营地点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
    2、对于符合条件的,予以注册登记,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八条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
    第九条
    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依法审查后,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二)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
    (三)不符合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予以注册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
  • 上海营业执照办理的流程:先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然后去工商局现场或线上提交核名申请;名称预先核准之后,再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营业执照:通过后会收到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再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 办理营业执照及流程是:当事人应当携带相关材料,亲自前往经营地点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若符合条件的,予以注册登记,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八条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八条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八条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
    第九条
    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依法审查后,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二)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
    (三)不符合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予以注册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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