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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骑电瓶车的当时我遇到两辆小轿车,是在我的对面,不是有两辆小轿车嘛,后面那辆突然超前面的那辆车,然后我就在对面,来不及反应就急刹车摔到受伤了,谁来承担责任。而且当时那个人看到我摔到了,就直接走了。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9-29 09: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例如肇事一方有交通违章行为,通常需要承担主要或者全部责任,最终责任以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为准。
  •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交管部门会根据双方当事人及其违章行为在事故中的作用,来对当事人进行责任认定。
  • 法律分析:如果认定是事故所致的受伤,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十二条 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如果对方不予赔偿,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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