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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侵犯人格尊严权的处罚,法律上有什么规定?

未成年人犯罪 2023-09-29 13: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结合具体的结果确定
  • 我国《民法典》中是包括人格权的相关规定的,对于侵犯人格权的行为作出了应当处罚的规定。《民法典》规定,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 法律对侵犯人身权处罚的规定是:
    1.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不受任何人,任何机关非法侵犯.违法侵犯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予以刑事处分。
    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伍佰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伍佰元以下罚款:
    (1)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2)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3)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收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一条,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不受任何人,任何机关非法侵犯.违法侵犯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予以刑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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