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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女方不会写字

起诉离婚 2023-09-29 15: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
    】:第一,如果双方采取协议的方式离婚,如果一方不会写字,其可以在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口述,由他人代笔。但是,必须经过工作人员的核实确认。第二,如果双方想采取诉讼的方式离婚,且其不会书写起诉状的,可以聘请律师书写,或者到法院口述。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法律分析:如果双方采取协议的方式离婚,如果一方不会写字,其可以在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口述,由他人代笔。但是,必须经过工作人员的核实确认。如果双方想采取诉讼的方式离婚,且其不会书写起诉状的,可以聘请律师书写,或者到法院口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可以不写,离婚协议的内容由双方自己确定。双方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就可以的。但不写后期可能会造成隐患。建议把财产及抚养权的问题,协商好再去办理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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