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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出了轻微擦伤交通事故,事故责任已定,车辆也已经鉴定,但是交警迟迟不肯出事故责任认定书,从8月18号到今天已经15天了,一拖再拖,今天又通知我,前几天去问交警,老是说在过几天过几天过几天,今天又给我说叫我去跟受伤家属商定营养费的问题解决了,才可以下次我来责任认定书,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9-29 16: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在收到事故责任认定书之日起3日内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但最好要保留好证据,最好有推翻交警认定事实及依据的证据如证人证言等。
  •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 交通事故受伤后,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产生营养费的当事人可以申请鉴定机构进行三期鉴定,三期包括营养期、误工期、护理期限,鉴定完成后再根据鉴定结果计算营养费。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条
    检验、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除外。
    第九十二条
    因确定损害赔偿的数额,需要进行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由各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资质的机构进行,但财产损失数额巨大涉嫌刑事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
    当事人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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