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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其他地方租了一所房子。我原本付了三笔押金。现在我已经存了好几天了。押金已经付了三个月了。现在我还没有付房租。我准备不借这1800元的押金。我能住一个月吗

房屋租赁 2023-09-30 02: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
  • 谁跟房东签的租赁合同
  • 法律分析:法律中对押金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实践中是押一付三,押金是一个月的租金,以防止承租人不按照合同约定使用房屋,造成房屋的损害,而承租人跑了,找不到人赔偿。如果承租人按照合约规定使用房屋的,出租人应该在房屋租赁结束时退还押金。
    如果租赁期限在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的,视为不定期合同,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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