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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我提前一个月和房东续租了半年(7.1-12.30),交了两个月的房租和一个月的押金。但由于工作突然发生变化,我今天7月6日提出退租,10日搬走。房东说我违约需要两个月的违约金。但我实际上只住了10天。我要交违约金吗?押金和租金能拿回来吗?

房屋租赁 2023-09-30 04: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应视具体情况而定:
    1、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解除租赁合同,押金的退还以双方协议为准;
    2、出租人违约,导致承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押金需要返还,并由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二十三条 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第三人主张权利的,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 租房合同提前两个月告诉房东可以退押金,租房所交纳的押金,在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时可以要求退还。但如果合同未到期提前解除合同的需要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损失数额以未履行的租赁期间的租金损失为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 可以退,假如已经签了合同要按照合同上说明的支付违约金,假如还有剩余租金,房东用退还(在你没有损坏房屋以及附属设施、没有欠费的情况下,会按照实际天数退还,要是损坏了会抵扣一部分),如果合同没有规定,根据合同法,按照一般规定来支付违约金,一般四1个月的房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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