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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伤残鉴定费用由谁出

工伤索赔 2023-09-30 08:1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伤鉴定费用按以下情形支付:由用人单位提出的鉴定申请,初次伤残鉴定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来承担;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提出的,由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在提起申请时预先垫付;提起重新鉴定申请的,鉴定费由申请人预先垫付,如果重新鉴定的结论与初级鉴定的结论一致的,鉴定费用则由申请人负担;其他。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 一、工伤伤残鉴定费用由谁承担
    1、工伤伤残鉴定费用由谁承担,需视情况而定:
    (1)伤案件的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无需交纳鉴定费用;
    (2)伤情病情变化要求申请鉴定所需的费用,由申请方负担。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二、工伤伤残鉴定流程是什么
    工伤伤残鉴定流程如下:
    1、申报材料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审核;
    2、自出具受理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3、结论通知书送达工伤职工和用人单位等。
  • 工伤伤残鉴定费用,应当是由人社局来承担的。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进行支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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