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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到死亡,一起喝酒的人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9-30 08: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一起喝酒的人死了,若存在过错,则需要负连带责任,不存在过错的话,就不需要承担责任。
    和人一起喝酒中,如果饮酒出事,有四种情况劝酒者需承担法律责任:
    1、强迫性劝酒,比如用“不喝不够朋友”等语言刺激对方喝酒,或在对方已喝醉意识不清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仍劝其喝酒的行为;
    2、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比如明知对方身体状况,仍劝其饮酒诱发疾病等;
    3、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如饮酒者已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身行为时,酒友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
    4、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法律分析】
    在一起喝酒责任划分应当根据当事人的,比如说如果存在极力劝酒,强制性的劝酒,或者是通过某些事要挟对方喝酒的,都是属于存在过错的情况。民法典关于共同喝酒致死实际上是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的。
    但是明确了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也就是因为劝酒等行为导致行为人死亡的,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六条 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依照法律的规定由双方分担损失。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一、喝酒死亡,其他人承担什么责任
    1、喝酒死亡,其他人承担什么责任,视情况而定:
    (1)一般情况下应由发生人身损害的饮酒人自负损失;
    (2)在饮酒过程中有明显的强迫性劝酒行为,如言语要挟、刺激对方、强迫灌酒等,对于造成损害结果的,劝酒者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如果同饮者没有将醉酒者送到医院或让其到达有人照顾的场所,此时如果发生意外,则同饮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二、人身损害如何认定
    人身损害的认定如下:
    1、证明被告确系侵害人或承担民事责任人的证据;
    2、证明侵害行为实施过程的证据;
    3、证明损害结果的证据;
    4、证明因人身受到伤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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