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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理离婚妇女不想要孩子,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子女抚养 2023-09-30 13: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不想要孩子,如果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由对方抚养
    但如果对方也不想要孩子的,可以由人民法院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六十条规定,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以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六十条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以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
  • 离婚后夫妻都不想要孩子的处理:可以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根据法律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对拒不履行或者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法院可以对其采取强制措施。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六十条
    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以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
    第六十一条
    对拒不履行或者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
  • 离婚后一方不想要孩子的,不想要孩子的当事人可以跟对方协商,由对方抚养孩子,自己支付孩子抚养费。法律规定,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所以只要孩子的父母可以就抚养孩子的问题协商一致的,可以按协商结果抚养孩子,然后不想要孩子的这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支付孩子抚养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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