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左转灯时电动车左转掉头,我紧急刹车避让,后方车追尾算谁责任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9-30 14: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发生机动车追尾的情况下,一般是由后车承担责任的,但前车有紧急变道不打转向灯的情况下,前车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对责任认定有异议的,应该报警处理。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机动车应当按照下列规定使用转向灯:(一)向左转弯、向左变更车道、准备超车、驶离停车地点或者掉头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二)向右转弯、向右变更车道、超车完毕驶回原车道、靠路边停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右转向灯。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在车辆行驶的时候,要和前车保持着一定的距离,留出车辆足够的刹车时间。要定期检查车辆的刹车系统,刹车泵,刹车片,刹车油,确保车辆刹车在行驶的时候发挥正常。不能够长时间跟随客车,货车行驶,特别是刹车灯失灵了的车辆。
  • 分情况而定。如果前车左转弯在规定的左转弯道路左转,有打转向灯,并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左转,后车速度较快追尾,属于后车的责任。如果因为前车没按照规定左转,比如未开转向灯、在直行道路或者不允许左转掉头的道路口转弯等,后车追尾属于前车的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可分为“全部责任、无责”,“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同等责任”。需要明确的是:
    ①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②如果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③逃逸一方承担全部责任
    ④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滁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