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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离婚需要什么材料,怎么规定

协议离婚 2023-09-30 16: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上海离婚需要的材料有:
    1、协议离婚的,需要男女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
    2、诉讼离婚的,需要起诉状、原告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对方的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 上海离婚需要带以下材料:
    1、本人的离婚登记声明书,纸质版原件1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纸质版原件1份;
    3、本人居民身份证,纸质版原件1份;
    4、本人常住户口簿,纸质版原件1份;
    5、结婚证,纸质版原件1份;
    6、单人证件照,纸质版原件1份;
    7、本人的离婚协议书,纸质版原件1份。
    诉讼离婚的流程是什么:
    1、准备离婚起诉书;
    2、准备离婚诉讼所需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离婚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离婚诉讼;
    5、法院受理离婚诉讼案件后,应当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书副本;
    6、当事人参加庭审,等待法院审判;
    7、法院作出准予离婚或者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上海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的,需要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如果是诉讼离婚的,需要准备起诉状和证据材料到法院起诉,离婚判决生效时即为正式离婚。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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