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不认可,建议您先从以下几方面看自己的鉴定结果是否合理:
1.鉴定标准:保险公司目前要求的伤残鉴定需要符合法律依据:《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JR/T 0083-2013) 所列的伤残项目之一。
2.鉴定时间:通常是事故发生180天内,在治疗结束后进行鉴定,如果被保险人在第 180 日治疗仍未结束的,则保险人根据被保险人在第 180 日时 的身体状况及保险人指定或认可的鉴定机构对被保险人的鉴定结果,依据标准的规定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
3.鉴定机构:由双方认可的医疗机构或有资质的鉴定机构根据标准出具的被保险人伤残程度的资 料或身体伤残程度评定书;
其中医疗机构一般要求是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普通部。
如果均符合以上要求,保险公司是没有理由不认可的
最后,注意提交的理赔时效: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的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是否属于保险责任的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险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保险金义务。
此外除了伤残鉴定本身外,还要看保险事故是否属于保险责任,无论意外险还是寿险都有对职业的要求,也都有除外项目,如除外高风险运动,除外战争暴乱导致的伤残等等,我们首先要和保司充分沟通是否属于保险责任,如果属于的情况下再去做伤残鉴定,否则我们自己去做了鉴定,但不见得保司会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