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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属收养子女的条件有什么呢,法律的规定有哪些

子女抚养 2023-10-01 09: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收养人收养孩子的条件:
    1.收养人年满30周岁,无子女或只有一名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 收养亲属子女的条件:
    一、被收养人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收养人作为亲属可以收养被收养人;
    二、收养人有收养能力且被收养人也愿意被收养的,可以收养,且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年龄无需相差40周岁以上;
    三、送养人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可以作为收养人收养亲属的子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九条
    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三条第三项、第一千零九十四条第三项和第一千一百零二条规定的限制。华侨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
  • 收养子女的规定有:
    1.收养人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2.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3.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第一千一百条
    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未成年人或者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可以不受前款和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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