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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收入的分配顺序有哪些内容,法律如何规定

企业法律顾问 2023-10-01 10: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收入分配顺序如下:
    1、弥补亏损,即当公司现有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时,应当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2、提取法定公积金,即应当提取税后利润的百分之十纳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决议,提取任意公积金,任意公积金的提取比例由股东大会决定;
    3、任何公积金都不是法定必须提取的,是否提取以及提取比例由股东大会或股东大会决定;
    4、支付股息,即在公司弥补亏损并提取公积金后,剩余利润应分配给股东,即向股东支付股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六十八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 公司收益的分配顺序为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提取任意公积金、支付股利。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 公司收益的分配顺序为:
    1、弥补亏损;
    2、提取法定公积金;
    3、提取任意公积金;
    4、支付股利,即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利润应分配给股东,即向股东支付股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五)》第四条规定,分配利润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作出后,公司应当在决议载明的时间内完成利润分配。决议没有载明时间的,以公司章程规定的为准。决议、章程中均未规定时间或者时间超过一年的,公司应当自决议作出之日起一年内完成利润分配。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五)》第四条
    分配利润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作出后,公司应当在决议载明的时间内完成利润分配。决议没有载明时间的,以公司章程规定的为准。决议、章程中均未规定时间或者时间超过一年的,公司应当自决议作出之日起一年内完成利润分配。
    决议中载明的利润分配完成时间超过公司章程规定时间的,股东可以依据民法典第八十五条、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决议中关于该时间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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