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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爸是去年5月6号出的交通事故,出院后对方来一次没调解好,马上快一年了我给对方打电话说在外地回不来,请问过了一年交通对还给处理吗?保险公司还给赔吗?对方车是全险出院后对方来一次没调解好,请问过了一年交通对还给处理吗?保险公司还给赔吗?

保险纠纷 2019-04-06 07:3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交警的调解书只起到参考作用,保险公司就低不就高,比如正常你该赔偿对方1万元,调解书写了9000,那么保险公司只赔9000,如果写了赔2万,保险公司也只赔1万,明白?交警只有执法的权利,没有判决的权利,所以他的调解书只是参考,法院就不一样了,法院判决书保险公司是要执行的。
    对方不起诉,你可以不在垫付任何费用,和交警商量要求法院判,法院是不敢乱判的。对方不合作真没办法,就让交警移交法院好了。什么赔偿都是按标准的,你可以了解一下你需要赔偿什么,标准是什么,找个律师和对方再谈一次,稍做一点让步,也让对方知道去法院他只会更吃亏。
    保险公司承担的,如果你保的有交强险和商业三责及不计免赔的话:医药费(医保内用药)1万元,超出1万元部分,你承担70%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基本你都承担了)如果造成伤残有伤残赔偿金。
    什么精神赔偿,营养费,法院一般都不支持的,最多是整个事件总损失的5%-10%。对方要对你车造成损失了的话他还要承担30%的费用呢。
  • 事故双方当事人都愿意协商赔偿,尽快了结事故纠纷。双方就赔偿达成协议的,立即履行协议,最好达成文字协议。双方愿意协商赔偿,需要法律服务机构调解的,可请事故代理中心等法律机构参与调解。
      由调解人介绍相关情况,并核实双方当事人身份、车号等情况。  由双方当事人陈述事由,提出各方的主张以及要求。主持人就交通事故损害结果以及双方责任向双方质证,询问当事人是否有异议。
      根据双方当事人陈述并结合实际情况,阐明案件基本事实,询问双方当事人对基本事实是否有争议。如果双方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提出异议,应当认真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
      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由主持人就双方当事人责任承担以及赔偿费用的负担和履行期限,结合案件实际,提出调解协商意见。  按规定收调解协商费。  制作《协商调解协议书》,事故双方在协议书的调解栏内,写明赔偿项目、金额和给付方式等内容,双方当事人和调解员在调解书上分别签名,一式三份,当事人双方各一份,一份存挡备查。
  •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交通事故具体看交管部门的事故认定,划分责任,依据责任经行赔偿,如果对事故认定书不服,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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