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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诈骗了,已经报案一个星期了,一直没有消息,中间去过两次派出所,都说让回去等着,该怎么办,

诈骗 2023-10-01 12: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被诈骗了报警流程如下:1、收集被诈骗的信息和资料。2、到当地的公安机关报警。3、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工作,等待公安机关的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 可以报警请求警察协助追回。具体情况需要根据诈骗数额以及案件事实等进行分析,如果数额较小有没有相关证据可以证明被诈骗,可能难以追回;如果及时保存了证据,数额达到立案标准的话,可能可以追回。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报了案派出所一直没有处理,报案人有权向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派出所收到检举、控告后,应当依据职责及时处理。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不严格执法或者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收到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依据职责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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