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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两个朋友,一个是15岁的男孩和一个13岁的女孩,他们签署了性关系的责任书,责任书显示,女人是自愿的,男人不需要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但事件发生后不久,女人的家人找到男人询问赔偿,如何处理案件

其他家事纠纷 2023-10-01 12: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建议提供证据解决
  • 法律分析: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不触犯法律,但如果女方并非自愿或女方小于十四周岁,则涉嫌触犯强奸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条 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 法律分析:如果是自愿发生性关系,恐怕很难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就民事部分,对方应当予以相应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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