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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工伤鉴定去哪里做,有什么注意事项吗?

工伤索赔 2023-10-01 13: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伤鉴定注意事项:在工伤认定后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可以申请;由工伤职工、近亲属或者用人单位申请;提交劳动能力决定资料应当齐全;其他。工伤鉴定提交资料: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工伤认定决定;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其他。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 工伤鉴定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 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 工伤认定 之后还需要进行鉴定,鉴定出来后才知道 工伤 受伤的情况,然后依法申请足够的赔偿,让自己的工伤有经济上的补助。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 申请工伤鉴定应由所在单位或本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携带诊断证明及《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进行鉴定,等待鉴定等级或结论公布。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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