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丢了是可以补的。保险合同中约定了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保险责任、保险期间、保险金额等非常重要的事项;是当事人进行保险理赔的重要凭证,也是当事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重要单证,因此当事人丢了保险合同后应当及时带上被保人和投保人的身份信息去补办,保险公司会进行补发。
方法一:保险合同一旦损坏或遗失,应及时到保险公司办理补发手续,一般会收取工本费。办理补发保单手续时须携带投保人的身份证件、填写保险合同变更申请书并由投保人亲笔签名,若委托他人办理还须填写委托授权书并携带受托人的身份证件。补办后的新保单对保险合同的效力没有任何影响。
方法
二、如果该保险公司支持网上补发合同的话,其大致步骤是可在保险公司网站客户服务中下载法律依据:《合同内容变更申请书》,填写保单编号以及“补发保险合同”一栏的相关信息,在左下方签名后传真至保险公司。
拓展资料: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
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②保险合同是客户与保险公司签订合同的正式书面文件,它基本载明了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是理赔时的重要单证之一,所以它的重要性不容忽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