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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离开现在的工厂。我必须在离开后再工作30天。劳动法是这么说的,但他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这不是劳动者提议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他能强迫员工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10-01 17: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中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确认劳动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以及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都属于劳动合同纠纷。
  • 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合同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格,私营企业主要必须具有公民资格;劳动者一方必须具备劳动行为能力和劳动权利能力。

  • 法律分析:工厂辞工不批可以找劳动局,提前30日先向单位发出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过了30天之后,可以向劳动仲裁委申请确认双方劳动合同关系解除。如果不同意的话,可以先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处理该纠纷为宜,若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不超过劳动仲裁时效的,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维护正当的劳动权益。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第三十二条 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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