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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网友用我的照片当表情包用,看得我很不舒服,算不算侵犯我的肖像权。网友用我的照片当表情包,未经过我同意,算不算侵犯我的肖像权

肖像权 2023-10-02 07: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这些行为认定构成侵犯肖像权:
    1、未经当事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当事人的肖像权;
    2、恶意侮辱他人肖像,比如涂鸦等;
    3、自创制他人的肖像,这是指未经肖像权人的同意,擅自创制他人肖像的行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 法律分析:可能违法。一般而言侵犯肖像权包括两个条件:
    1、未经本人同意。
    2、以盈利为目的。所以拿别人的照片做表情如果不是以盈利为目的不算侵权。但是任何形式侵害了他人的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同样要承担法律责任:即被侵害人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所以,未经肖像权人许可,不以营利为目的而使用他人肖像的,如给肖像权人造成实际损害的,如给肖像权人造成精神上的损害等,使用人也同样构成侵权(肖像权)责任。在司法实践中,同样存在许多不以营利为目的,而污损、丑化、歪曲公民肖像的案例。
    综上,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并不是决定是否存在侵犯公民肖像权的唯一前提和要件,而只是确定侵权责任大小的重要情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八条 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 1、如果制作“表情包”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而以营利为目的进行制作使用,则侵犯了他人肖像权。作为表情包的制作者。制作表情包并发布在平台上提供有偿下载服务时,需要获得表情包“本人”即肖像权人的许可,并且不要随意制作、使用或转发扭曲、丑化他人肖像的表情包。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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