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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出钱修路的政府占用能得到赔偿吗?

征地补偿 2023-10-02 10: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政府损坏私人财产赔偿依据为《国家赔偿法》的第四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四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 国家政府修路给的土地赔偿金都是有规定的,根据当地经济水平会有所差异,但都有规定的,如果政府的补偿金达到规定而多人阻拦就属于违法,反之政府给的补偿金未达到规定标准就属于政府人员贪污,可以去起诉当地政府部门相关人员。
    法律依据:
  • 法律分析:行政赔偿方式:
    1.金钱赔偿。金钱赔偿就是以货币形式支付赔偿金额。金钱赔偿是行政赔偿的主要方式。
    2.返还财产。返还财产是行政机关将违法占有或控制的受害人的财产返还给受害人的赔偿方式。
    3.恢复原状。恢复原状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产因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分割或毁损而遭到破坏后,若有可能恢复的,应当由赔偿义务机关负责修复,以恢复财产原状的一种赔偿方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五条 有本法第三条或者第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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