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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对象在一家非法经营的小厂上班,只是打工的,被公安局逮捕,拘留。说涉嫌污染环境罪。请问他只是个干活的,需要承担这个责任吗我对象在一家非法经营的小厂上班,拘留。说涉嫌污染环境罪。请问他只是个干活的,需要承担这个责任吗

综合法律 2019-04-11 14:3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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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刑拘是指涉嫌违反了刑法被拘留,公安机关有权以违反刑法为由最长关37天,在37天里会对嫌疑人进行调查取证,有证据会将案子移交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审核后,看是否违反刑法,违反刑法会被逮捕,也就意味着会有起诉,审判,总之先会将人关起来,然后再逮捕。
  • 【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 一、定义  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法律规定  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劵、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 ①环境污染损害纠纷诉讼中举证之责由被告承担或由受理机关委托事业机构提供;
    ②行为的违法性不是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的必须条件;
    ③环境污染损害赔偿实行无过失责任原则。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责任是一种特殊侵权责任,我们要适用特殊的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法律规范来审理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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