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个人向个人借款30万元,以我的名义抵押一套房。具体流程是什么?有风险吗?

抵押担保 2023-10-02 17: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
  • 个人借贷房产抵押会受到法律的保护。法律明确规定,以房产进行抵押贷款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当事人的房产抵押成立后,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出现法定情形的,抵押权人可以根据抵押合同的约定,享受优先受偿权,房产被拍卖或者变卖后,抵押权人可以就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 法律分析:个人借贷房产抵押会受到法律的保护。法律明确规定,以房产进行抵押贷款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当事人的房产抵押成立后,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出现法定情形的,抵押权人可以根据抵押合同的约定,享受优先受偿权,房产被拍卖或者变卖后,抵押权人可以就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锦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