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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在夫妻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卖了有法律效应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10-02 18: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夫妻一方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变卖房产,购房合同是否有效,要明确这处房产是否是夫妻共有财产,如果是,那购房合同上是否有夫妻双方的签字。已经注册的合法夫妻,两方的所有财产,都是属于共同持有的,所以在变卖房产时,合同的签定也要双方签字才有效,所以完全有权力要求撤消合同. 但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行使撤销权必须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未能在一年的行使的,撤销权消灭。而且必须在未办理过户登记之前解决纠纷,签订合同之后即便是无权处分,如果办完产权过户登记的,构成善意取得,不能主张房屋所有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擅自卖房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若是共同财产,则是属于无权处分。但是如果对方不知道或者是不应当知道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合同就是有效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五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 法律分析:夫妻一方偷偷把房屋卖了而且还办理了过户手续,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请求买卖房屋的一方给予损害赔偿。因为房产本为夫妻共有财产,双方对于房屋具有平等的处分权利,另一方不经同意就把房屋买卖的行为已经构成了侵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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