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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部被别人打了多久才能出来?

人身损害赔偿 2023-10-02 19: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被打了当事人应当及时向警方报案处理。如果伤情鉴定事轻伤以上的,打人者就已经涉嫌故意伤害罪了,并且依照我国法律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在公安机关立案后,当事人可以提出民事诉讼,要求进行人身损害的赔偿。
    此外也可以选择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的赔偿;同时可以提出要求给予行政处罚。法律依据: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1、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2、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3、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法律分析:被打了如果构成刑事犯罪的,受害人可以保留好证据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如果属于一般治安管理案件,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如果属于一般民事案件的,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伤情复杂,涉及医学专业较多的可以延长不超过30个工作日。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八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
    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鉴定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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