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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打后伤情鉴定多久时间可以做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5-24 15: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被人打了多久做伤情鉴定
    1、在被人打了之后报警,公安机关应该在24小时之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机构做伤情鉴定。伤情鉴定在伤情发生后即应进行,而伤残鉴定则应在治疗终结后一般在出院三个月后进行,病人身体状况比较稳定以后进行,伤者体内有固定物的需取出固定物。如果打架案件已经被公安机关受理,那么需要到公安机关指定的鉴定机构做伤残鉴定。
    2、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九条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
    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对影响组织、器官功能或者伤情复杂,一时难以进行鉴定的,待伤情稳定后及时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二、做伤残鉴定需要什么手续
    1、入院记录、出院记录、出院小结;
    2、病历本、疾病诊断证明书、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X片、CT及诊断报告;
    3、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伤者身份证或户口本;
    4、伤残鉴定委托书。接着到当地的司法部门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鉴定。

  • 法律分析
    :被打伤后做伤情鉴定最佳时间是一个月之内。根据规定可知以损伤所致的并发症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伤情稳定以后进行鉴定;以容貌损害或组织器官功能障碍为主要鉴定依据的,需要在损伤九十天以后进行鉴定;特殊情况下是可以根据原发性损伤及其并发症出具鉴定意见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 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第一百五十条 公安机关在立案后,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人民检察院在立案后,对于利用职权实施的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重大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按照规定交有关机关执行。追捕被通缉或者批准、决定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过批准,可以采取追捕所必需的技术侦查措施。
  • 法律分析:被打伤后做伤情鉴定最佳时间是一个月之内。根据规定可知以损伤所致的并发症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伤情稳定以后进行鉴定;以容貌损害或组织器官功能障碍为主要鉴定依据的,需要在损伤九十天以后进行鉴定;特殊情况下是可以根据原发性损伤及其并发症出具鉴定意见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 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第一百五十条 公安机关在立案后,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人民检察院在立案后,对于利用职权实施的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重大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按照规定交有关机关执行。追捕被通缉或者批准、决定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过批准,可以采取追捕所必需的技术侦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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