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怀疑自己的退休工资核算有误,请问退休工资是由哪个部门核算的?

讨薪 2023-10-03 01: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部门查询一下
  • 法律分析:退休金是企业或事业单位职工或工作人员退休后一次或分次支付给职工的服务酬劳的一部分。退休金一般都是户口所在地的社会保障部门发放,每个月通过银行卡领取。退休金的领取是无限期规定的,只要领取人生存,就可以享受按月领取退休金的待遇,即使个人帐户养老金已经用完,仍然会继续按照原标准计发基础养老金,况且,个人退休金金还要逐年根据社会在岗职工的月平均工资的增加而增长。
    退休工资发放标准是按照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之和来进行计算的。基础养老金职工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而个人账户养老金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七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 退休工资=基础退休工资+个人账户退休工资。基础退休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退休工资=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二条 工人退休以后,每月按下列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
    (一)符合第一条
    (一)、
    (二)、
    (三)项条件,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参加革命工作的,连续工龄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连续工龄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发给。退休费低于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发给。
    (二)符合第一条第
    (四)项条件,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给一定数额的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普通工人的工资;饮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 [1]
    同时具备两项以上的退休条件,应当按最高的标准发给。退休费低于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发给。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兰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