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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产公证,男方婚前按揭后买房,首付按揭均由男方父母出具,财产公证共有,女方是否也有一半?

离婚房产分割 2023-10-03 02: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前按揭购房产权归属如下: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被认定为父母的财产;登记在男女双方名下,视为男女双方的共有财产;登记在男女一方名下已取得房产证,为一方个人财产;不管登记在那一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 如果婚前按揭房产由一方在婚前进行了产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的原则,该房产应为登记一方的婚前财产。如果是婚后共同还贷的,离婚时应将一方婚前购买的按揭房判归买房者所有,同时应当将夫妻所共同偿还的贷款以及贷款的升值部分的一半补偿给另外一方。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婚前按揭购买的房屋如果登记在自己一方名下,那就是个人财产,离婚的时候房产属于登记方,但是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分割。如果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那就是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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