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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房屋买卖 2023-10-03 04: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的预售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已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第二十二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的预售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已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第二十三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
    (一)项至第
    (三)项规定的证明材料;
    (二)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书;
    (三)工程施工合同;
    (四)预售商品房分层平面图;
    (五)商品房预售方案。
  • 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需要具备的条件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地产开发企业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的预售合同应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法律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 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应符合以下条件:
    1、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房地产开发企业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4、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的预售合同应报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法律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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