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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可以办理吗

其他 2023-10-03 06: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办理地点:盐城市解放南路138号盐城工商行政管理局 个体户办理手续:
    1、质监、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
    2、市、区城管局窗口:申请人按照要求预备好审批材料,至窗口提出申请;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核对申请资料是否齐全完整、符合法定形。
    3、市、区城管局:组织实施现场勘查,出具勘察意见。
    4、市、区城管局:审查申请材料的准确性、合法性,以及受理、踏勘工作程序,参考勘察意见提出审查意见,依法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5、市、区城管局窗口:文书送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
    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 办理流程:
    前期咨询、报价;
    签署合同;
    根据客户提供资料编写编制及备案所需全部资料;
    提供草案给予客户,根据客户意见进行修订;
    组织资料申请备案或网上备案公示;
    客户确认,开具发票,付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第十三条 为满足地方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要求,可以制定地方标准。
    地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的特殊需要,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地方标准。
    地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 【法律分析】:
    一、持证申请。如果有意向要摆摊的朋友,记得带上自己的身份证、居住证、健康证等相关证件以及证件照,去到经营所在地的城管执法部门申请,按要求填写《临时占道经营申请表》,每个地区的申请表都不一样。

    二、部门审核。城管执法部门收到申请之后,对出具完备的材料以及符合申请条件的朋友进行资料审核,还要组织城管执法人员现场勘察。一般3个工作日内能完成初审,再交由城市管理部门审核。

    三、签署承诺书。城市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申请人签署《临时占道经营承诺书》(每个地区也有所差异),然后向申请人出具《摊位登记卡》,这样就能从事临时占道经营活动了(摆摊经营)。
    【法律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因建设等特殊需要,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必须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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