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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是家庭护理,医院收取护理费这么合理吗?

保险赔偿 2023-10-03 08: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医院护理费标准是如果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如果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 住院病人在住院期间每天要按照医生的医嘱执行分级护理收取护理费。另外如果有特殊的护理,那就按规定收取一般专项护理费。根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规定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 住院的护理费符合法律的规定的医保会报销。住院护理费医保分“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层次的报销,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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