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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捕时间是否计算羁押时间,刑法如何规定

其他 2023-10-03 13: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抓获时间算羁押时间。
    羁押是指在一定期限内对被拘留或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剥夺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状态。对被告人在侦查中的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案件,可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法律依据:《刑法》第四十一条,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 法律分析:抓获是羁押开始。从被逮捕或者刑事拘留开始计算羁押时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六条 一般侦查羁押期限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 刑事拘留日期算拘役时间,因为刑事拘留是属于刑事羁押的措施之一。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法律依据:《刑法》第四十一条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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