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请问,已经结婚,但年龄不够没有登记却已经有小孩了,该不该罚款

综合法律 2019-03-20 23:2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婚姻法第5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法律规定的结婚年龄,是结婚的必备条件,是不可以由婚姻当事人随意改变的。虚报结婚年龄主要是尚未达到法定婚龄的人多报年龄,以达到结婚的目的。
    也有超过法定婚龄的人少报年龄的情形。  例如,黄某丧偶,已58岁,再婚时填表只写50岁。因为这种报假年龄的行为,并不同“男不得早于22周岁”的规定相抵触,发现后指出其错误,予以批评教育,不必追究什么责任。
    而那种多报年龄以达到结婚目的的行为,是同“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的规定相抵触的,是法律禁止的弄虚作假行为,是骗取结婚证的行为。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8条规定,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应当如实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本条例规定的有关证件和证明,不得隐瞒真实情况。
    婚姻登记机关发现婚姻当事人有违反婚姻法的行为,或在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应宣布该项婚姻无效,收回已骗取的《结婚证》)并对当事人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这就说明,有意虚报结婚年龄,用违法手段达到结婚目的的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是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的。

  • 1、双方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伪造户口办理的结婚证,不具有法律效力。相关的伪造、使用伪造户口之人,可能还会被追究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公文、证件、印章的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建议放弃这个念头
    2、双方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情形下,伪造证件办理的结婚证,当事人本人及其利害关系人,也就是当事人当事人的近亲属,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宣告该婚姻无效。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婚姻无效后,双方不具备夫妻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该婚姻不受法律保护。人民法院会依法收缴双方的结婚证,并将生效判决寄送至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当事人本人及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无效的法定事由已经消除,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无效或撤销的婚姻,双方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取得的财产,按照共同共有予以处理,但有确切证据证明属于一方财产的除外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80条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52条、第
    一、第二款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10条第四款司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1》7条、8条、13条、14条、15条
  • 没有登记结婚的,如果双方一直为同居,则可以请求法院对于双方的同居财产进行分割,如果双方并没有同居,则均为个人财产不炫耀进行分割。在法律实践中,通常对于同居共同财产的认定有多方面的要求,因此如果不能提供充分的证据,就无法证明财产为同居双方共有。
  •   结婚没有登记,就是没有依法办理结婚证的领取。
    婚姻法取消了事实婚姻的认定,规定没有领取结婚证,就不是合法夫妻。规定是94年2月1日之前就在一起的同居生活,国家承认为夫妻关系,之后的同居都不是夫妻关系。
    既然不是夫妻,就不存在离婚这个说法。
    这种情况下,登记在两人各自名下的财产住房或者银行存款,就属于登记人个人所有,不需要分割。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庆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