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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别人打了,签了谅解书,而且拿了警方建议的调解金额,能后悔么

人身损害赔偿 2023-10-04 11: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没有造成轻微伤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行为人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且获得被害人谅解的,一般是不会进行行政拘留的。 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经过派出所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经双方签字同意后,一般情况是不能反悔的。如果协议明显的不公平、对方不履行协议内容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达成协议后,当事一方拒不履行协议,或者明确表示反悔珠,另一方可以找办案单位,办案单位会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依法进行处罚,然后告诉双方就有关民事赔偿,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
    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可以调解。故意伤害罪调解可以,刑事案件,当事人没有撤销案件的权力,但可以得到对方的谅解,双方和解,依法可以从宽处罚。犯罪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值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因为平时的琐事就与他人动手打架或者单方面地利用其它的手段报复导致出现人员伤害的情况就是在法律上构成了故意伤害,但是许多人因为不想在诉讼中解决问题就会提议私下调解,但其实故意伤害这样公诉类的案件想要调解是可以的,但是仅限于民事赔偿的部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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