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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能力鉴定后不在公司工作有赔偿金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10-04 11: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能力重新鉴定后,如果鉴定为工伤或者丧失部分或全部劳动能力的,还需要赔偿,职工可以获得医疗费、伙食补助费等费用的赔偿;如果鉴定为未丧失劳动能力,或者不被认定为工伤的,则不需要赔偿。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第二十八条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您好,还是要看工伤等级来赔付,最好坐下来好好商议一下。例如: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法律分析:可以到劳动保障部门进行举报违法行为,然后可以进行仲裁,让公司付给你赔偿金和每月双倍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如果没有签订,则公司违法,你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因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而接触劳动合同关系,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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