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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不还欠10万块钱

债务追讨 2023-10-04 12: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可以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方不按照约定的日期、金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676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诉讼是需提供相应证据,如:借条,转账凭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方不按照约定的日期、金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676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 法律分析:欠钱不还最有效的追债方式是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经过人民法院的审查,只要确认债务关系是合法的,就会在15天之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债务人不履行义务也不提出异议的,这时候债权人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还有一种方法就是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 法律分析:如果是合法的借贷关系,法律是保护的。只要是合法的债务,都要按期偿还;如果没有还清债务,对方可以起诉,法院可以对你的一切合法财产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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