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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什么情况下,毒贩被判死刑,法律规定是什么

刑事辩护 2023-10-04 13: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以下情况下贩毒可以判处死刑:贩卖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贩卖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武装掩护贩卖毒品的;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 下列情况下贩毒分子会被判处死刑:
    1、贩卖1千克以上鸦片、50克以上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或其他数量大的毒品的;
    2、采取武装形式掩护贩卖毒品的;
    3、实施了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的行为且情节严重的;
    4、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
    5、属于贩毒集团的首要分子。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判处被告人死刑:
    (1)毒品数量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并具有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向多人贩毒,在毒品犯罪中诱使、容留多人吸毒,在戒毒监管场所贩毒,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实施毒品犯罪,或者职业犯、惯犯、主犯等情节的;
    (2)毒品数量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并具有其他从重处罚情节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八条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第四十九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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