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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欠我1000多年了不还怎么办?

债务追讨 2023-10-04 13: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遇到别人欠款不还的在三年的诉讼时效内,写好起诉状,带身份证、欠条原件与复件印,带欠款人身份证复印件,带写好的起诉书,到欠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即可。起诉后符合受理条件的法院会受理立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法律分析:债务人欠钱不还,债权人可以起诉处理,也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追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75条。借款人与贷款人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还款。
    借款人与贷款人对贷款偿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由双方协商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如果还是不确定,借款人可以随时归还;贷款人可以督促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归还贷款。
  • 如果对方欠钱不还可以携带相关的借贷证明去向人民法院起诉,让法院判决对方执行债务。法院判决书下来之后当事人就可以向法院申请让对方执行判决书。如果对方是有财产而拒不还钱的话,那么法院对通过强制执行的手段将对方进行拘留让对方执行判决书。
    但是如果对方是没有财产而无法执行的话,那么此时法院是不能对其拘留的。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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