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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南京栖霞区失业人员,请问如何再就业?

社会保险 2023-10-04 14: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叫人去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代办。就业证主要用于记载劳动者的基本情况、就业状况、接受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服务、失业登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等动态内容,是劳动者参加职业培训、求职登记、就业再就业、参加和享受社保、办理退休手续的必备证件,也是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我市接受平等义务教育的有效凭证。
    喵小妹将为你讲述具体流程和材料准备。法律依据:《就业失业登记证》 第七条 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发放范围包括:
    (一)进行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的劳动者;
    (二)被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劳动者;
    (三)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的劳动者;
    (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规定范围内的其他劳动者。外国人来华就业,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其他法律法规有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
  • 法律分析:失业人员遇到重新找到工作、被全日制中等以上学校录取、享受养老金待遇、应征服兵役和移居境外等情况,需要前往办理停止失业金的领取手续,需要携带好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失业证,前往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最好一起带上相关证明(重新找到工作的携带劳动关系合同或者单位开具的其他工作证明,被学校录取的携带录取证明)。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办理失业登记的手续一般要求是:
    (一)区(县)劳动局失业保险机构接到失业人员档案后,依据其档案记载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核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及标准。
    (二)失业人员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天以内,必须到本人户口所在县市区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失业登记。
    (三)办理失业登记时应携带下列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2、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三张;
    3、本人失业前所在单位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4、省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5、失业职工从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后的次月起,就可按月持本人《失业证》、《居民身份证》,到本人户口所在城镇劳动部门领取失业保险金。
  • 到就业管理中心,填写相关材料进行申请,领取失业证。法律依据:《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实施办法》第四条本办法适用具有劳动能力、并有就业愿望的下列人员(简称下岗失业人员):
    1、国有企业的下岗职工;
    2、国有企业的失业人员;
    3、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
    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并失业一年以上的其他城镇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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