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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下,我和重庆餐饮公司合作美团外卖店,我投资仓储服务费,他们操作,出餐,结果他们承诺的利润和现实利润大不一样,这算欺诈吗?

网络购物 2023-10-04 14: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可以。
    可以要求欺诈方赔偿损失。一方当事人以欺诈手段签订合同损害另一方合法权益的,应当予以赔偿。
    且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且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如果双方协商赔偿不成的,受损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含订立合同的费用、履行合同的费用、合理的间接损失等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法律规定,经营者提供的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赔偿其遭受的损失并增加赔偿其接受服务或者购买商品费用的三倍的金额,不足五百的为五百元,收到民事起诉状应积极应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法律规定,经营者提供的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赔偿其遭受的损失并增加赔偿其接受服务或者购买商品费用的三倍的金额,不足五百的为五百元,收到民事起诉状应积极应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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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餐饮公司与我合作美团外卖店,我投资了仓储服务费,但是他们的操作导致实际利润与承诺利润相差很大,这是否构成欺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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