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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婚后的房屋,房产证只写父亲的名字,是否属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房产分割 2023-10-04 15: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夫妻婚后买的房屋,无论写谁的名字,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夫妻双方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买的房子,所以,即使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也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但是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除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依据:
  • 夫妻婚后买房只写一方名字不一定属于共同财产。若双方对该房产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若没有约定的,一般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得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 一、婚后房子写一个人的名字算共同财产吗
    1、婚后双方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即使只登记在一方的名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也有例外情况。婚后由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一般视为一方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婚后彩礼是共同财产吗
    婚后彩礼是女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彩礼通常情况下是指婚恋中男方给女方的聘礼或礼金。彩礼带有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赠予性质,接受彩礼本身就蕴涵着对方答应结婚。
    双方缔结婚姻关系,目的达到,这种赠与行为就有效存在,彩礼归受赠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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