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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刑事案件好多年了,能不能向法院申请再审?谢谢主。

刑事辩护 2023-10-05 08: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刑事案件申请再审,如果符合申诉条件的,可以由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向法院或者检察院提出申诉。法院或者检察院收到申诉后,需要对申诉的事由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会决定再审或者提出抗诉。
    在申请的同时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申诉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的申诉,应当受理;超过两年提出申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受理: 第一,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第二,原审被告人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第三,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 刑事申请再审的依据: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关于审判监督程序的相关规定,刑事案件申请再审的依据是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法院对案件审理的判决和裁定通常都是依据犯罪事实、相关证据和法律规定,发现确有错误的,可以申请再审。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 可以申请再审,向二审法院更高一级的法院申请。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五百九十三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认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向人民检察院申诉的,由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的同级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部门依法办理。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直接向上级人民检察院申诉的,上级人民检察院可以交由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的同级人民检察院受理情重大、疑难、复杂的,上级人民检察院可以直接受理。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提出申诉,经人民检察院复查决定不予抗诉后继续提出申诉的,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应当受理。不服人民法院死刑终审判决、裁定尚未执行的申诉,由监所检察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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