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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别人和我吵架,把手指上在我脸上,我把他的手拍打开,是不是属于殴打他人

人身损害赔偿 2023-10-05 12:1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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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分析: 殴打他人,是指行为人公然实施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打人行为,一般采用拳打脚踢等暴力方式,多以徒手为主,很少借助外物或者使用棍棒等器具殴打他人。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第二十二条 对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如伤害的程度已经超过了轻微的界限,则构成伤害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殴打他人是指行为人公然实施的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打人行为。行为方式一般采用拳打脚踢,或者使用棍棒等器具殴打他人。
    法律依据:

  • 殴打他人,是指行为人公然实施的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打人行为,构成犯罪。肢体冲突是指双方肢体的接触,如互相踢、打、抓、挠等,不构成犯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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