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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对患者不负责任,导致患者病情加重

医疗事故纠纷 2023-10-05 16: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如果医生不负责任,可以向卫生主管部门投诉。投诉2320。医生的职责,就是救死护伤,医疗治病,服务病人。如果医生不负责任,有可能造成患者的伤害,因此,无论从法律还是道德方面,都是不允许的。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三条 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 法律分析:患者主张医疗机构造成医疗过错的,由患者承担举证责任。若医疗机构主张不承担责任的,则应该根据抗辩事由承担举证责任。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患者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主张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应当提交到该医疗机构就诊、受到损害的证据。
    患者无法提交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诊疗行为与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的证据,依法提出医疗损害鉴定申请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医疗机构主张不承担责任的,应当就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等抗辩事由承担举证证明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 患者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主张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应当提交到该医疗机构就诊、受到损害的证据。
    患者无法提交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诊疗行为与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的证据,依法提出医疗损害鉴定申请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医疗机构主张不承担责任的,应当就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等抗辩事由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 在医疗事故中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形包括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诊疗规范造成患者人身在;用药错误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主体】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情形】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三十五条
    【医疗事故罪】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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