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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不能帮我查一下房子有没有被法院查封或冻结

其他 2023-10-05 17: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查询对方房产有无被法院查封:
    1、向承办法官了解是否已经将该房产查封;
    2、到房产所在地的房屋产权登记部门查询该房屋是否已经被查封。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九条,查封不动产的,人民法院应当张贴封条或者公告,并可以提取保存有关财产权证照。
    查封、扣押、冻结已登记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通知有关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未办理登记手续的,不得对抗其他已经办理了登记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行为。
  • 法律分析:房子冻结又可称为房屋产权冻结,一般可分为两种情形:一种为房子被法院在房管局进行了档案查封;另一种为房子在房管局已办理了抵押权登记手续。两种情形均暂时不会影响到房屋的使用,但房屋产权处于被冻结、禁止交易的状态,暂时无法办理过户、贷款等民事行为。
    在查封、抵押等情形消失以后,可办理解封、解押手续,解封、解押之后的房产与冻结前的房产权利一样,业主可以自由处分交易。如查封、抵押没有得到及时的处理,被冻结的房产可能会被法院进行拍卖或者由抵押权人向法院提出诉讼进而被执行拍卖。
    如果该房屋不是当事人唯一房屋的,就很有可能会被法院进行拍卖。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如果当事人被查封的房屋是当事人唯一的房屋,则法院不能进行拍卖。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四条 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第五条 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第七条 查封不动产的,人民法院应当张贴封条或者公告,并可以提取保存有关财产权证照。
    查封、扣押、冻结已登记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通知有关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未办理登记手续的,不得对抗其他已经办理了登记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行为。

  • 房屋被冻结应当弄清楚是被保全还是被强制执行,不论是被保全还是被强制执行都有裁定书,可能法院联系不上你又未能邮寄送达,直接公告送达,可以到不动产交易中心查询你房屋的查封机关是哪个法院,然后到法院咨询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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