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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名跟品牌方一样,会不会侵权?

消费者维权 2023-10-06 07: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店名和别人商标一样是否算侵权就要看实际的情况,需要分析两者所涉及的商品或服务是否相同或类似。
    如果因店名而造成商标拥有者的利益受到损失这可以考虑为侵权的行为,注册过后的商标是不准任何人使用相同或者是相似的名字的。
    确定商标侵权的赔偿数额标准如下:
    1、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
    2、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3、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4、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
    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 店名一样,商标不一样不一定不构成侵权,还要看两商标是否相似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类似的商标的行为。
    2、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
    这种行为在理论上也称为"反向假冒 "行为。
    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结合《商标法》的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这种形式的商标侵权行为是需要销售者主观明知为要件的。
    4、伪造或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须注意的是,这种侵权行为是商标标识的侵权行为,包括"制造"和"销售"两种行为。
    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 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 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 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 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 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 品牌名称侵权行为的处理是权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申请保全证据和财产保全;可以与侵权人协商;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侵权人责令停止侵权行为,处以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
    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六条
    为制止侵权行为,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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